关于教师周转公寓房租交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18 点击数:

各住户:

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周转公寓租住分配方案》(兰资环院党发〔2015〕27号)第五条的规定,现将教师周转公寓第一次缴纳房租流程通知如下:

一、确认教师周转公寓选房通知单

1. 确认时间:5月12日—5月18日;

2. 确认地点:学院基建处。

二、缴纳房租

1. 5月16日—5月18日交清各住户总房租的15%;

2. 5月30日—6月1日交清各住户总房租的25%;

3. 交款方式:

各住户持基建处签订的教师周转公寓选房确认通知单按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房租:

(1)建议各住户到学院财务处刷卡交纳,交费后财务处登记备案;

(2)各住户也可以在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自行交纳,然后持交款凭证到学院财务处登记备案;

开户银行: 建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基建

开户账号:62001400001051510116—0002

三、备注

(1)学院谢绝交纳现金;

(2)总房租金额咨询工作人员:王得英18993111648;

(3)交费咨询工作人员:魏小平 18993111565、赵小萍18993112188;

(4)总房租以基建处签订的教师周转公寓选房确认通知单金额为准;

(5)超过通知交款时间十个工作日的按放弃租住权处理;

(6)如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签订教师周转公寓选房确认通知单和交款手续,家属凭授权委托书办理。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周转公寓建设与分配领导小组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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