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细则

作者: 时间:2018-07-20 点击数:

3月2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在省审计厅《审计专报》(第五期)“省内部分高校主要领导经责审计反映的共性问题应引起重视”上批示:“省属高校管理混乱,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纪律松弛问题要解决好,要按规矩、纪律、法律办事,重要问题可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实施执纪问责”,林铎省长的批示指出了当前我省高校党建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工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林铎省长批示精神的通知》(甘教厅201727)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林铎省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各项工作,完善学院治理体系,推动学院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我院贯彻落实林铎省长批示精神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分管院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传达领会甘教厅201727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林铎省长批示精神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林省长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彻底消除违纪违规问题存量,坚决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增量,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健全重要事项决策机制

1.切实厘清党委会、院务会职责分工,规范党委会、院务会议事规则

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党委会、院务会会议记录、纪要逐一进行梳理,重点检查会议记录、纪要不规范问题,党委会、院务会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党委会、院务会决策事项分工不清的问题,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梳理《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学院院务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决策程序、事项及要求。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人:高兰德

落实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

2.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会议集体决策制度

一是对2011年以来所有重大项目逐一进行摸排,排查项目预算和变更调整是否经党委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人:李更生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二是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逐一进行清理,重点排查所有合同、协议、备忘录是否经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分管领导:高    宋元文    

责任部门:办公室  科技处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部

人:高兰德  卢建兵  陆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三是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大额资金支出进行逐一排摸,重点排查所有单笔支出1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是否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人:李更生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四是在排查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内容,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的决策机构、程序、范围以及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人:高兰德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1.严格执行财务预算

2011年1月1日以来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排摸,重点查看学院校内预算项目是否已经按计划实施,是否有超预算问题,是否存在未完成项目预算情况,是否有未实施的预算项目。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人:李更生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2.严肃规范存缴公款方式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存缴公款的方式进行排摸,重点排查学院是否存在通过个人银行卡(存折)存缴经营性收入、合作办学学费等公款现象。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产业管理处

人:李更生  王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3.严格规范银行账户

对学院以及下属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摸排,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上级部门审批擅自开设银行账户问题。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产业管理处

人:李更生  王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4.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审批制度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及下属单位收费问题进行排摸,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收取相关费用的问题,重点排查面向学生的各类收费和面向经营户的各项收费。查看补考费、新生军训费、保险费、床上用品费、体检费等代办费的收费依据、程序、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学生教材费的收费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产业管理处

人:李更生  王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5.严格落实财经工作经济责任制

及时建立健全学院各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严格财经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决策水平,整理、排查学院所发的任何形式的各类补贴、津贴是否合法有据。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人:李更生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6.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现象,是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是否存在“坐收坐支”问题。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人:李更生  

落实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

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相关政府采购进行逐一排摸,查看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服务是否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要求自行采购仪器设备、办公家具、服务等问题。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段兴聪

落实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切实规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管理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国有资产收入进行逐一排摸,重点排查学院房屋、商铺出租收入是否有隐瞒、滞留、截留收入和“坐收坐支”问题,是否存在应收未收房屋出租收入问题。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产业管理处

人:王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2.严格落实房屋、商铺出租归口管理

排摸学院房屋、商铺出租是否实现归口管理,重点排查房屋、商铺出租是否实现归口管理,租金标准是否统一,是否签订出租合同,房屋出租是否经学院批准,是否存在将房屋、商铺长期以固定价款合同进行出租的问题。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产业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人:王一平  于永庆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3.切实严格车辆管理

排摸公务车辆管理是否规范,重点排查学院公务用车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学院占用下属单位轿车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人:高兰德

落实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4.及时收取院属企业投资收益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收取下属企业投资收益情况进行排摸,重点排查是否按《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收取下属企业的投资收益。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产业管理处

人:李更生   王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5.不断加强对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无形资产入账情况进行排摸,重点排查是否及时对专利权、著作权进行评估计价入账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段兴聪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梳理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查看物资采购是否有严格的计划、请购、审批程序,固定资产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是否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排查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程序。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段兴聪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7.加强对院属产业监管力度

重点查看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目标任务书的完成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学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学院下属公司财务财产管理办法》、《学院产业管理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企业是否进一步理清法人关系,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企业投资是否符合立项审批程序,企业采购是否符合上级及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产业管理处

王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四)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基建(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制度

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基建项目招标情况进行逐一排摸,重点排查学院是否严格执行《甘肃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招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对基建(修缮)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

分管领导:郑绍忠    

责任部门:基建处  后勤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    于永庆  段兴聪

落实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

2.及时进行重要场所消防验收

对学院学生公寓、教学楼、实训楼、食堂、图书馆等场所的消防验收情况进行逐一排摸,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对部分场所长时间未进行消防验收问题,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分管领导:郑绍忠  谢军武

责任部门:基建处  保卫处

人:    赵登弟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3.及时进行基建(修缮)项目竣工决算

2010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交付使用并已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的基建(修缮、装修)项目进行逐项摸排,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财务竣工决算。

分管领导:高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人:李更生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五)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

1.严格执行授权签署合同协议制度

2011年1月1日以来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进行逐一排摸,重点排查经济合同(协议、备忘录)、校企合作协议是否由院长亲自签署或由学院法律授权部门或个人签署。

分管领导:    宋元文    

责任部门:办公室  科技处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部

人:高兰德  卢建兵  陆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2.有效履行合作协议,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对学院2011年1月1日以来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排摸,重点排查合作协议的内容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校企合作协议是否约定学生实习待遇及相关劳动保险待遇。

分管领导:高    宋元文    

责任部门:办公室  科技处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部

人:高兰德  卢建兵  陆怀平

落实时限:2017年6月20日前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各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林铎省长的批示精神,要按照《学院贯彻落实林铎省长批示精神的方案》的要求,及时查摆问题、分析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方案内容落实到位,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副院长任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审计处(监察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及方案的督查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相关内容的落实工作。

3.及时督查、确保整改。各部门要及时落实方案的要求,于6月20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学院审计处(监察室),学院督查领导小组于6月下旬对各部门落实方案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4.责任部门为多部门的事项,排名第一位的为主责部门。

 

 

 

 

 

 

 

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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