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公务差旅费报销,按照《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国内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出差(报销、借款)审批表可在财务处领取。
2、国外差旅费报销时若不能提供国际机票,须提供发票和登机牌(或电子行程单)。
3、差旅费报账时须附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出差(请假)审批表、会议通知等材料。
4、出差后无交通费或无住宿费等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原因,由所在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5、出差期间的物品购置和餐费等开支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围。
6、单程车票、船票或飞机票丢失,提供书面说明,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销;双程交通票据均丢失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