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期外出实习学生汇款缴纳学费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6-07-11 点击数:

各位领导:

外出实习学生汇款缴纳学费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 汇款时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及汇款人姓名;(注意,有些汇款学生会将自己的名字写错,还有些是银行工作人员将名字输错,银行的单据打印出来之后,请仔细核对后再签字)

二、 收款人一定写明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有些学生把收款人写为自己,账号却写的是学校的,这样根本无法收到此款项,原因是账号和户名不符)

三、 汇款最好采用银行卡,但是一定要知道银行卡卡主(即汇款所使用银行卡是用谁的身份证办理的,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请不要使用此银行卡汇款)

四、 不管是自己还是家长及其他人汇款,一定要在摘要栏里注明学号、姓名及班级简写;(因为外出实习学生较多,工作量较大,再加上遇上重名的汇款人,这样就无法处理账务)

五、 汇款结束后,请立即将汇款的单据拍照发给辅导员进行核对,如果不发者,后果自己承担;

六、 放假前,辅导员有变动的提前通知学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有些学生根本不知道变动之后的辅导员,一直给财务处韩丽萍打电话)

七、 各班班主任及辅导员及时做好学生汇款登记,为安全期间,学生拍照发来的汇款单图片,一定要保存好,和财务核对无误后方可删除,汇款登记表以班为单位填写登记。(班主任及辅导员对本班所有汇款和财务处韩丽萍核对准确无误后,将汇款登记表打印3份:1份自己留存,1份交本系学生管理主任处,1份交财务处韩丽萍老师处)。

八、 请各系学生管理主任将本系所有汇款登记表收集齐全之后,找财务处韩丽萍统一核对并领取票据。(领取票据必须是学生管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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