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工商银行信用卡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1-16 点击数:

1.参与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参与院内部门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的分解,进行日常经费使用的管理。

3.编报财政拨款经费使用计划,进行传输、报送、审批、回拨工作。协助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网络付款业务。

4.负责经济合同(付款协议)的和政府采购申报单的保管登记,编制月度用款计划。

5.登记各部门经费使用台帐,接待各部门查询经费使用进度。

6.编制内部管理用报表,为经费的使用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财政拨款和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对帐业务,负责网络的维护和更新。

8.负责处室内相关资料上网、网页制作。

9.学院和处室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特殊业务借款、报销审批程序

(一)工资有政策性变动时,劳资部门便函通知计财处执行;岗贴调整以及不定期发放奖金、津贴和补贴时,学院办公室以文件或便函形式将学院的决定通知人组部并计财处执行;聘用工劳务报酬有变动时提请院长批准。以上事项无变动时,人事组织部和计划财务处相互复核后发放。

(二)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学费报销审批程序为:人事组织部长验证学历证书并加注意见---->计财处长审签---->院长审批---->会计报销---->出纳付款。

(三)教师经学院派遣进修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为:系、部负责人加注意见(指承担费用部门的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各系统一由分管教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批)---->院长审批(系、部经费计划之外由学院直接派遣的进修)---->计财处长审签 ---->财务处借款或报销。

(四)职工探亲路费补贴审核报销程序为:人事组织部门确认身份家庭住址登记在册报销职工填制《职工探亲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差旅费报销单》---->人组部认可---->院长审批---->计财处长审签---->会计核算报销额度 ---->出纳付款。

(五)学生退学退费时由所在系、部加注意见,分管学生工作的部门和院领导审批,计财处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退费,超越《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下的学杂费清退由院长审批。

(六)职工退休、去世、调动、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程序为:人组部便函通知计财处 ---->计财处长审签---->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批---->支付或转调入单位。

(七)职工去世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程序为:人组部书面通知计财处---->院长审批---->计财处长审签---->财务处付款

(八)商品采购事项执行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报销时执行三、一项《一般业务报销审批程序》。

(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发放程序:学生处制表---->分管学生助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计财处长审签---->财务处付款。

(十)业务接待费审核报销程序:接待前填制接待申请单---->院长审批

财务处借款接待结束后填制报销单并在一周内持“接待申请单”经院长签批后财务审核报销。

1.在定点餐馆签单统一结算的接待,餐馆凭“接待申请单”同意签单,并将申请单附页留存餐馆作为结帐的依据,正页交院办公室统一结算。

2.在学院外临时决定的紧急接待须电话请示院长同意,返校后补填“接待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报销。

3.若遇院长外出无法审批接待业务,必须电话请示,院长同意后委托党委书记或常务副院长代为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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